在缴纳年终奖时,大多数人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进行纳税计算。这种方式可以抵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法律规定不能全额扣除的其他扣除,从而减轻年终奖金税负。
1.准备好年终奖的证明材料,包括发放年终奖的单位出具的发放凭证,以及由税务机关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凭证。
2.确定年终奖的总金额,可以是一次性发放的,也可以是分次发放的。
3.在“综合所得”栏中填写年终奖及其相应的税费。
4.将所有税费抵减申报。年终奖金低于18000元或高于96万元的,实际缴纳的税款保持不变。年终奖在18000-36000元之间的合伙人,纳税额将大幅减少,少缴税款金额接近70%。对于年终奖在10.8万元-14.4万元之间的合伙人来说,减税幅度也相当大,减税金额接近60%。年终奖在54000-108000元之间的朋友也会看到显著的减税效果。
如果没有直接忽略提示,直接申报即可。如果人员离职,点击立即跳转进行填写。如果公司确实没有业务法人是零申报的,点击暂不跳转,继续工资薪金—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确定,正常填写,点击提交。
一旦出现离职的提示,应尽早从人员采集中改为离职状态,以便正确处理年终奖的纳税事宜。
按照印花税有关征管规定,纳税人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各地税务机关将结合本地实际,在对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培训辅导的还将创新运用宣传方式方法,编制政策解读材料。
相关政策文件,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为纳税人提供了详细的政策指导。
简单来说,年终奖纳税是在每个月发工资前,先从全年收入的总额中扣除一些必要费用(如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然后对剩下的部分按税率计算税款。这种方法避免了年度实际收入税负的集中暴露,平滑了纳税人的税负压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要求,年终奖纳税方式修改正是这一改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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